2019年5月17日至6月15日,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我市進行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2019年11月22日,督察組召開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會。反饋意見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宿遷市委市政府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兩山”理念,緊扣“江蘇生態大公園”定位,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扎實推進污染防治攻堅工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群眾對生態環境滿意度逐步提升,同時也指出了我市在環境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專題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并上報了《宿遷市貫徹落實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四化同步綠色跨越,持之以恒推進“六增六強”,充分發揚“三真”精神,深入實施“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動真碰硬、精準發力,標本兼治,強化制度建設,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著力防控環境污染風險,著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著力提升人民群眾的環保滿意度和獲得感,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強富美高”新宿遷奠定堅實基礎。到2020年底,除涉及重大規劃建設類的重點工程項目外,其余反饋問題基本整改到位,形成長效的監督整改機制,確保城市重污染天數較2019年不增加,全市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47ug/m3以下,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6%,全面消除中心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駱馬湖宿遷片區III類水體水質和生態服務功能不下降,洪澤湖宿遷片區總體水質持續改善,穩定達到Ⅳ類水質,主要指標達到III類,主要入湖河流達到省定目標。 對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提出的4大方面問題,制定了4大類15個重點工作舉措,分解形成39個具體問題整改措施清單,目前已整改完成14個,超過序時進度。對于每個問題,逐項明確了牽頭單位、責任單位、整改時限、整改目標和整改措施,做到可操作、可檢查、可評估。建立督查督辦、辦結銷號制度,確保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到位,堅持舉一反三,建立完善整改長效工作機制,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放過,違法行為查處不到位不放過,問責不到位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督察整改整治責任。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刻認識督察整改的嚴肅性和重要性,把反饋問題整改作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實際行動,不折不扣抓好落實,確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定力,嚴格項目準入,加快調整產業體系、空間布局和能源結構,堅決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堅持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守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底線,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嚴格落實《江蘇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工作規程》,進一步規范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工作,夯實地方黨委、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認真落實國務院、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逐年制定實施方案,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飲用水源地專項整治,全面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違法違規問題整治,加大飲用水源地監管力度,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推進關閉搬遷化工企業地塊采樣調查工作,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并實行聯動監管,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制度,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狀況初步采樣調查,開展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大力發展垃圾焚燒發電,2020年基本完成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推進危險固廢填埋場二期工程建設,確保2020年底前投入使用。 三是強化源頭管控,著力提升綠色發展水平。進一步優化調整產業布局,2020年完成京杭大運河(南水北調東線)沿岸兩側1公里范圍內化工企業依法關停或轉遷任務。加快市區禁燃區和“清風廊道”內高能耗、高排放排氣企業關?;虬徇w工作。加快推進《宿遷市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嚴格落實煤炭消費等量減量替代要求,嚴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費總量,提高電煤使用比重,削減非電工業行業用煤總量,減少直接燃燒及化工原料用煤。加強京杭運河過境船舶燃油污染管控,常態化開展“江河碧空”藍天保衛四號行動。 四是深化改革創新,完善督察整改支撐保障。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推進生態環境管理機構改革和環保“垂管”制度改革,完成全市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強監測監管能力建設,落實《江蘇省環境監測能力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完善企業在線預警監控,堅決遏制違法違規排污、夜間偷排和超標排放現象。建立完善環保經濟政策體系,完善綠色經濟政策,發展綠色信貸,健全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環保失信企業聯合懲戒等制度。加強輿論引導,推進公眾參與,倡導綠色生活方式,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建設。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市委、市政府明確了4個方面組織保障措施。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市級層面成立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合署辦公,具體負責推進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和交辦信訪件的整改,督促落實督察反饋意見和交辦信訪件整改銷號。各地、各有關部門成立相應工作班子,指定專人負責整改,主要領導帶頭抓部署、抓協調、抓督辦,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扎實推進整改。對反饋問題逐條整改落實,逐項整改銷號,實施掛圖作戰,確保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到位。同時舉一反三,對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的信訪件,組織開展辦理情況“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三是加強督查檢查。建立整改工作聯絡制度,每月25日前調度整改落實情況。四是嚴肅責任追究。對移交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責任追究問題清單,按《江蘇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工作規程》,嚴肅追究責任。對督察反饋意見和交辦信訪件整改組織推進不力的,存在“虛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或“一刀切”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下一步,我市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要求,進一步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以更有力的工作舉措推動督察問題整改,以更穩健的發展步伐走好綠色跨躍之路,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切實抓好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努力推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再上新臺階。